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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教师素质评价 促进素质教育实施

2012-04-17 11:05:08 来源:甘肃中专联盟网 浏览:1842

  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指出:“育人是素质教育的根本”。素质教育是一种全新而深刻的教育哲学理念,一种进步的教育价值取向,它体现了时代发展的特征,使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教育的基点之上,教育不再是简单的社会工具,只承担选拔与分配人力资源,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等功能。因此,素质教育观念的先行者与实践者,当推教师本身。时序即将进入崭新的21世纪,我们的教师在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过程中将担当什么角色呢?教师应发挥哪些作用呢?教师的素质又当如何评价呢?我们的实践是:

一、走出教师评价的误区
教师评价,在我国还相当薄弱,或者说尚未建立独立的评价体系,它往往以受教育者在应试过程中的表现,来衡量教师教育成果的好坏。
一个时期以来,对教师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结构,也曾进行过一番轰轰烈烈的讨论,什么七种能力说(自学、设计、交际、公关、创造、经营、信息)、五艺说(体育、电脑、音乐、书法、外语)、三项五要素说(德:品质,智:知识,能力,包括特殊能力和一般能力,体:身心素质),又往往钻进了盲目追求表象和新奇的怪圈。这种“重结果、轻过程”、“重表象,轻合作”的评价往往导致教师评价误区。
例如评价教师,不从教学全过程考核,而更多地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品德评价或停留在升学率、分数至上上面,用应试教育评价机制来评价教师素质,造成素质教育评价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以至产生“重考试、轻考查”、“重竞赛、轻研讨”现象,造成“课内抓应试,课外补素质”的被动应付局面,制约了素质教育的实施。之所以走进误区,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因素,但也有客观的因素。从整体上说,我国中小学教师水平还不高。一是十年内乱造成了现在40—50岁年龄教师的一个断层,二是教师地位不高,阻碍了一些优秀生源进入师范院校,三是由于教师奇缺,前些年教师子女顶职降低了合格教师比重,四是应试教育造成了大批与素质教育不相适应的教师,如此种种,阻碍了教师素质的提高,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教师素质评价的原则、内涵及量表的制定
提高教师素质的途径很多。如组织学习、业余进修、定向培训等。但全方位、高效率、能动性地快速提高教师素质的途径,莫过于建立教师评价机制,促使教师通过主观努力,调动教师的“次认识能力”,使其知“不足”,明“方向”,收到事半功倍之功效。我们试行的教师评价体系,将教师道德素质、基本技能、业务素质、科研能力、身心素质、工作量、科学文化素质、社会交往素质等八个方面分门别类,设立权重量化分,八大母项又派生出若干介于考核的子项,设置权数小分,坚持按素质标准、职责标准和效能标准对每一位教师进行常规考核,列入教师本人年度考核档案,作为诫勉、晋级、评优之依据。
在评价教师素质时,我认为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方向性原则。“学高者之师,德高者之范。”可见,德、智是为师之本。然而,能力是教师获得教学成功的条件。因此,我们坚持德、智、能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评价方向。
2、整体性原则。因为教学是一个多因素、多变量、多层次的有序的动态系统,所以我们坚持以整体性的观点来评价教师的素质。
3、科学性原则。评价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所以我们科学的原则,用科学的方法制定评价标准。
4、激励性原则。评价的最终目的是要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因此评价要具有一定的鼓动性,这样才能有利于教师素质的提高。
5、可行性原则。评价目标要便于操作。
三、教师素质的评价促进了素质教育的实施
由于素质教育本质是主体教育观的体现因而素质教育是一项主体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的事业。但传统陈旧的教育观阻止了教师的风格、学生个性的发挥使师生的创造潜能被遏制。但观念的改变并非易事,没有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教师仍被传统的教育观念牢牢束缚,使教师的观念得到更新,教师的角色也由传统意义上的“师长”成为朋友,教师学生都成了教育的主体,体现了“双体”的意识,师生注重交流,使教学过程成为一个协作的过程。只有师生协调,才能保证素质教育的实施。
通过教师素质评价,使教师们明确了奋斗目标。教师们深感到要成为一名合格、成功的教育者,其本身应不断充实、丰富、完善知识积累,提高自身素质,将自己看成一个学习者。于是,他们不断努力,一些以往固步自封的教师也不断完善自身素质。
学校把评价作为考核教师的主要指标,从而解除了教师的顾虑:抓了素质,丢了分数,到评优、晋级时不就吃亏了吗?使教师们对素质教育的认识更加深入、透彻,实施素质教育的脚步也就更加稳健。教师们除了承担传统意义上的“传道、授业、解惑”等职责外,还能大胆的投入教改,做教改实践活动的倡导者。他们敢于摒弃应试程序,提倡全面发展,更新教法,从而开展学生潜能,激发学生兴趣,全面提高学生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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